为使学院排课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原则。
一、排课基本原则
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充分合理使用,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师资条件、学生情况,以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年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为依据,由教学副院长组织各系完成本专业排课工作,最后经院务会审定后执行。
二、排课要求
1.专业课程排课
(1)专业核心课原则上应由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含外聘)授课。
(2)院内教授、副教授(含双肩挑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3)从教一年内的专任青年教师(35岁以下)、从企业引进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以及其他经学院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专任教师,不能连续安排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4)为保证教学效果,鼓励单班授课。
(5)经审批到企业锻炼的老师,在锻炼期间可以不安排授课任务。
(6)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7)排课学期的前一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的老师,根据教学事故性质、等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该教师下一学期是否开课或减少开课学时。
2.实验课程排课
(1)实验课程在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容量及设备台套数合理分批排课;除该实验室有专职实验员,实验教学任务由专职实验员完成外,原则上谁承担理论课程教学,谁承担该课程实验教学任务。
(2)“一课双师”课程实验教学由两位教师共同完成。
(3)实验指导教师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将实验计划表提交到实验中心,并在实验开课前一周向实验中心报备下一周实验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班级等信息,由实验中心统一协调,上传学院网站并报至教务处。
(4)调课时涉及实验课的,任课教师须提前跟实验中心确定相关实验室,并将最终的调整结果通知实验中心。
3.实践环节排课
(1)实践环节包括: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综合实践”内容。
(2)原则上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应安排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有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教师担任,一般每一个环节安排两位教师。若承担该实践环节任务的实验室或实训室有专职实验员,可安排专职实验员1人承担。
(3)“一课双师”课程实践环节由两位教师共同完成。
(4)实践环节指导教师要在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实训室条件,拟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的任务书。任务书要符合学校相关规范要求,原则上单元安排不超过0.5天(含0.5天),要有详细的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有课程设计(实训)报告的撰写要求。
(5)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要经过项目所在教学系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三、课表的检查与自查工作
1.学院各类课表的自查
各系主任负责检查本系各年级各班级课表,重点检查是否有课程遗漏,集中实践周与理论课程的安排是否冲突,是否存在时间或地点安排上的冲突,课程安排是否合理等情况。
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检查本学院授课教师(含实验员、外聘教师)的个人课表。检查内容包括教师课表是否有遗漏、冲突,教师一天课时是否超过六节课,是否有两门不同的课程安排连续上课。
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检查学院教室课表(含实验室)安排是否存在冲突、上课座位是否不足或剩余较多等情况。
如有上述情况,需报教务处进行调整。
2.教师、学生个人课表的自查。
教师或学生发现个人课表冲突、遗漏等情况及时反馈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核查情况后处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